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聚焦土地征收工作中的普遍问题,印发《土地征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土地征收的情形、程序、补偿等多方面细化操作规范众团优配,推动土地征收工作合法有序开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切实减少征收违法行为。
《指引》明确征收需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原则,坚守 “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底线,禁止非公共利益征地、缩减和调整流程、降低补偿标准等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征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在征收情形方面,《指引》清晰界定了六类可征收土地的公共利益范围,包括军事外交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公共事业用地、扶贫搬迁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成片开发用地等众团优配,为各地精准把握征收边界提供明确依据,杜绝违规征地行为。
征收程序环节,《指引》构建了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明确了土地征收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和结果确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制订及公告(听证)、征地补偿安置登记、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程序的操作标准,并逐一提供了详细的示范文本。还针对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作为注意事项予以特别提醒,避免市县再次出现相关错误。一系列规范举措确保征收过程阳光透明、全程可追溯。
补偿保障方面众团优配,《指引》明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每三年至少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农村村民住宅、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拟定公布。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征地公告期满三个月内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社保费用预存制度,为被征地农民提供长远保障。对未达成协议的,需在六个月内作出补偿安置决定。并要求各地及时处理征地补偿安置履职申请,避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严格参照《指引》规范土地征收全流程操作,以制度化、标准化举措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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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自然资源 众团优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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